中文版
英文版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组织架构
管理团队
业务介绍
业务功能
业务板块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党群建设
党建工作
工会活动
党风廉政
学习资料
人力资源
人才理念
人才培训
人才招聘
党建工作
工会活动
党风廉政
学习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建设
→
工会活动
工会活动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点击次数:
36
2018
-
09
-
05
查看详情
共
0
条
页次0/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友情链接
四川旅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犀牛云
扫一扫,浏览手机网站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
电话:028-85507896
传真:028-85506008
邮箱:scticapital@scticapital.com
分享到:
Copyright ©2018 四川旅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粤ICP备09063742号-1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